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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流拍后该如何处理

其他更新时间:2023-03-20 03:06:23

法院流拍后处理方式:

1、接受拍卖物:以扣押拍卖的标的物来清偿债务

2、二次拍卖:60天内组织二次拍卖,这个时候的保留价比第一次可以在20%以内下降。

3、第三次拍卖:60天之内组织第三次拍卖。这次的保留价格可以比第二次再下降20%。

4、变卖:第三次拍卖流拍7天内,法院将向社会公告,变卖拍卖标的,价格就是第三次拍卖时的保留价。

5、以物抵债:执行标的只能拍卖三次。

6、退还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标签: 法院 如何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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