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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

其他更新时间:2023-03-20 03:06:23

一、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

二、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

三、共同诉讼人就是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四、第三人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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