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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条件

生活小贴示更新时间:2021-09-09 13:00:45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21年浙江省丽水市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贴申领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市本级南明山街道户籍的低保对象,2019年1月1日后登记失业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可按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最高不超过6个月)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二、申报材料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四、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丽水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2幢)1楼15-19号窗口

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578-2141049

以上数据来源浙江政府服务网公布资料整理,想了解更多社保详情可登陆浙江政府服务网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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