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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哪些行为

其他更新时间:2023-03-20 03:06:23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以下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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