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如下: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上一篇:生态文明相关的名言
下一篇:莴笋的叶子是油麦菜吗
> 火车票预订
> 汽车票预订
> 酒店预订
> 机票预定
> 预订流程
> 支付方式
> 退票说明
> 退款说明
> 火车站退票
> 火车票改签
> 联系我们
> 广告合作
The template file 'copy.htm' not found or have no a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