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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潍坊市图书馆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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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
免费
占地面积
36000㎡
成立时间
1948年08月07日
服务宗旨
公益,公平,高效
开放时间
08:30~18:0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市政府广场北海路4502号

基本介绍

潍坊市图书馆成立于1948年8月7日,历经六十多年的发展,秉承“公益、公平、高效”的办馆宗旨,坚持服务立馆、品牌强馆、创新活馆、人才兴馆的发展理念,多次被文化部评为“文明图书馆 ”、“一级图书馆”,是山东省古籍保护、共享工程建设与服务。

位于市民文化艺术中心的潍坊市图书馆新馆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可容纳藏书200万册,采用大开间、无障碍、通联式建筑风格、“藏、借、阅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24小时自助还书机、自助阅报机、全景图书馆等设备,为读者开通手机图书馆,是具有信息与知识咨询、社会教育、文化交流、休闲娱乐等多功能的现代化服务机构。2013年11月29日,新馆对外开放。丰富的馆藏、雅静的阅读空间、自助智能化的服务设备,将以其特有的零门槛、全免费、大众化和高品位为广大市民带来新的阅读体验,市图书馆也必将发展成为大众寻求生命智慧的心灵牧场,享受学习乐趣的精神家园。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办证须知:

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申请潍坊市图书馆读者证。14周岁以下的读者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并登记监护人信息。读者首次办理借书证,免收工本费。读者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一楼读者服务台,填写《潍坊市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交纳相应押金,现场注册建立读者数据库。

二、办证种类:

读者证分为可借阅两本图书和四本图书两种,押金分别为100元和200元,可根据个人所需,申请不同的功能的读者证。有效期均为2年,到期需免费验证。每证均可以借阅成人和少儿图书,也可以凭证到馆自修、阅览馆藏普通图书、报纸、期刊和部分古籍、电子图书等。临时性查阅资料只需提供有效证件即可。

三、图书借阅期限及要求:

图书借期60天。如到期不能到馆还书,可登陆图书馆网站续借,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超期未续借将暂停借阅,缴纳滞纳金后恢复借阅。损坏、丢失图书,读者须购买同样图书交还本馆。

四、补证:

读者若丢失借书证,请及时与读者服务台联系,办理挂失、停借手续,并及时归还所借图书;办理挂失手续后,读者凭有效证件,缴纳成本费,办理补证手续。

五、旧证退换:

退证前须还清所借图书,无欠费记录,然后凭借书证、押金条办理退证手续。如押金条或借书证丢失,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办理退证手续。如代退,需出示双方身份证。退证后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重新办理新证。旧证换新证不收取工本费。

六、友情提示: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证。

2.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冒用、借用他人读者证,工作人员有权收回。

3、仅首次办理读者证免收工本费,补证或退证后再次办证等均需缴纳成本费10元/证。

4、办证时间:周二至周日 上午:9:00—下午5:00  

读者服务台电话:8261133

5、以上解释权归潍坊市图书馆

借阅须知

1、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阅书刊1-4册,借期60天。

2、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3、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10元。

4、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规定赔偿。

5、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

6、读者阅览时,须用代书板,阅览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7、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其他物品应放在存包处。

8、服务窗口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9、阅览室要保持肃静,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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