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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图书馆

更新时间:2024-04-28

中文名
烟台市图书馆
外文名
www.ytlib.net
门票
免费
占地面积
16000㎡
成立时间
1956年10月
藏品数量
140余万册
开放时间
08:30~17:30
图书馆等级
国家一级图书馆
所在地/隶属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2号

基本介绍

烟台图书馆于1956年10月正式建馆,现有主馆和少儿馆两个馆址,馆舍面积16000平方米, 阅览座席1051个,内设24个服务窗口,设有馆外分馆、城市书房、工地书屋、图书流动站、服务点70个,年接待读者80余万人次。现有正式在编人员6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6名。

多年来,烟台图书馆作为全民阅读的主阵地,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和规范化,每年开展阅读推广活动200场左右,自1999年开始,连续5次获“国家一级图书馆”,连续20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馆藏实力

烟台图书馆现有各类纸质文献140余万册,其中,古籍7万余册(有7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3部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现期报刊1337种。拥有电子图书300万册和近2800种电子报纸期刊等数据库资源。

实用信息

办证须知

一、本馆借书证,即为注册读者的身份证。身份证注册,须持身份证及押金100元,来本馆一楼大厅,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注册后的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密码如需重新设定,可在自助借书机上自行修改。

二、注册后的身份证,每证每次可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10册。

三、注册后的身份证,在馆内任何服务窗口及本馆图书流动车上,均可使用。

四、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少儿读者,可用父母身份证注册,并凭此身份证借阅书刊。

五、办证处联系电话:6885732

借阅须知

读者借阅书刊须持有本馆借书证(卡),每证(卡)限借图书(或合订本刊物)10册,借期为30天,可续借30天。

读者借书刊时须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损坏或缺页等,发现后及时声明;借书时如不检查,还书时发现问题,应由借阅人负责。

书刊到期后,应及时归还.逾期每册每日须交滞书金0.10元。

当日所借书刊,当日不退还。

读者应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写画,如有丢失、损坏、写画者,按书刊原价给予二至五倍(贵重图书五至十倍)赔偿,如系丛书、多卷书,损坏一册,按整套计算。

进入阅览室可携带笔及笔记本,个人书刊、文件夹、书包等物品,请存放一楼大厅存包柜内。

阅览室内开架阅览,一次限取一册,阅完归架后,方可另取一册。

读者阅览时,须用代书板,阅览后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阅览室的书刊,严禁带出室外,违者按偷书论处。

借、阅室均安装有图书检测仪器和监控设备,读者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将书带出室外,否则视为偷书,交有关部门处理。

借阅室、自习室等所有服务窗口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接、打电话请到室外。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营造安静的学习氛围。

读者须知

一、凡持有本馆有效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去所有开放的书刊阅览室阅览。

二、读者外借书刊、查阅数据库资料、去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须持本馆借书证。

三、读者到馆后,请先在一楼大厅存包,再去各阅览室借阅。

四、读者持证借阅书刊,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读者应爱护书刊和设备,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六、馆内请勿喧哗、嬉戏打闹。

七、馆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保证安全卫生。

八、酗酒者及衣冠不整者请勿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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