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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木中心县委红楼

更新时间:2024-04-28

文物保护单位
国家级第七批(1953年)
所在地/隶属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波密县

扎木中心县委红楼,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波密县,是原中共扎木中心县委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波密第二办事处办公楼。

扎木中心县委红楼位于林芝地区波密县机关大院中,是一座典雅的红色二层仿苏联式木楼。红楼原本有三座建筑,后因波密县机关建设之需,拆除了东西两侧的红楼,现保存下来的是三座中最大的一座。红楼坐西北朝东南,平面呈“凹”字形,为两层石木结构,仿苏氏建筑。墙体下部由石块堆砌而成,高1.4米,墙体上部为木质墙体,墙体呈红色;建筑物内侧主体墙体为石块堆砌,其余隔间墙体为木质墙板,房顶为平面木质。

1953年,康藏公路管理局四工区进驻扎木,为了解决办公及住宿的需要,便请专家设计并建遭了三幢仿苏俄建筑风格的木质结构楼房,现存的红楼便是其中最大的一幢。1956年,中央决定西藏六年内不实行民主改革,而实行适当收缩、精简机构、内调干部等等政策。根据上级决定,中共扎木中心县委及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波密第二办事处迁入红楼办公及住宿。

在红楼上,中共扎木中心县委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波密第二办事处,宣传了十七条协议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主改革前,张经武、十四世达赖、十六世噶玛巴等人都曾下榻红楼。

1959年藏区骚乱中,1959年1月4日,扎木保卫战打响,红楼成为该战斗的指挥中枢,中共扎木中心县委和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第二办事处的领导在红楼上指挥了这场战斗,并取得胜利。扎木保卫战的胜利,拉开了西藏平定“反革命叛乱”的序幕。此次战斗使红楼遭受重创。战斗结束后,扎木军民随即将红楼修葺一新。

民主改革后,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的领导也曾多次到红楼视察工作。扎木中心县委红楼是西藏自治区“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之一。2013年,扎木中心县委红楼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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